13160078589

用人单位发生合并、分立的,当事人如何确定?

发布时间:2024/6/9 10:02:55    阅读量:825

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,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,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;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,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,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。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,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,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。


[快速返回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