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
阅读量:1499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,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,促进就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关联法规:全国人大法律(1)条
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者求职与就业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,适用本条例。但是,通过人才交流机构招用人员和求职与就业的不适用本条例。
[快速返回]
上一条: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
下一条: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